關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指導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 城鄉建設局(委),佛山市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規定》(部令第5號)關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工程施工質量狀況,逐步建立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規定,推進建立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重要意義
工程施工質量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隨著經濟和社會的較快發展,對工程施工質量的要求更加嚴格,也對改進工程施工質量監管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工程施工質量信用管理作為一種新的管理模式,必須予以重視。建立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將施工企業的工程施工質量信用狀況記錄并向社會公開,有利于全社會了解施工企業的工程施工質量信用狀況,加大社會監督的力度,增強施工企業的質量責任意識,促進工程施工質量優勝劣汰機制的完善。
二、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內容和采集記錄工作分工
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用于記錄施工企業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所承建工程的質量信用情況,內容包括工程施工質量良好記錄和不良記錄兩部分,良好記錄為施工企業或所承建的工程項目獲得地級以上市工程施工質量獎或質量獎,以及因工程優質而獲得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獎勵和表彰的情況。不良記錄為施工企業所承建的工程項目發生工程施工質量事故、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質量缺陷、對所承建工程項目不依法履行保修責任、同一家企業因施工質量問題引起產權所有人或用戶有效投訴達3次及以上、因施工質量問題被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等情況。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內容的采集記錄,省級及以上工程施工質量獎和獎勵、表彰內容的采集記錄由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市級工程施工質量獎和獎勵、表彰內容的采集記錄由該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不良記錄的采集記錄由負責工程項目監管或發出通報批評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三、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采集記錄和內容公開
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內容的采集記錄應本著實事求是、證據充分的原則,現場證據核查需兩名以上公職人員參加,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拍攝,擬記錄在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不良記錄,應書面告知相關施工企業,允許企業進行陳述和申辯,對于申辯證據充分的不予記錄;良好記錄應核實無誤后記錄。要建立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內容審批程序,相關人員對記錄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內容通過省、地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供社會查詢和監督。不良記錄公開應有一定期限,因施工質量問題被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記錄公開期限為6個月,因施工質量問題引起產權所有人或用戶投訴達3次及以上記錄公開期限為1年,工程項目發生工程施工質量事故、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質量缺陷、對所承建工程項目不依法履行保修責任記錄公開期限為3年。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內容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長期保留。
四、建立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工作進度要求
今年下半年,各市要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推進建立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工作,將工程施工質量近5年(自2006年起)的良好記錄和今年以來的不良記錄收集錄入施工企業的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今年年底前,建立省、市兩級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工作要基本完成,
五、積極實踐探索和完善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
建立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是一項新的工作,需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使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內容能夠充分反映施工企業的實際質量狀況,加強社會對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促進施工企業落實質量責任和義務,各地要在我廳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積極實踐探索,進一步完善工程施工質量信用檔案的內容。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發布時間:20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