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通知
粵建管函[2007]376號
廣州市建委、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建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07(以下簡稱《規范》)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為促進工程施工相關責任主體增強建筑節能意識,嚴格執行《規范》,確保各項建筑節能措施落到實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繼續深入開展建筑節能的宣貫培訓工作
要認真抓好《規范》和《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節能專編》、《國家建筑標準設計節能系列圖集》等建筑節能標準及標準圖集的宣貫工作,提高工程技術和施工管理人員對建筑節能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認真執行《規范》的自覺性。要分期分批組織開展培訓工作,促使工程技術和施工管理人員正確理解和掌握《規范》等建筑節能標準的內容,促進《規范》的貫徹落實。
二、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規范標準,確保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
建筑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規范》和施工圖及設計文件的要求,結合工程的施工特點,認真編制和實施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方案,對從事建筑節能工程施工作業的人員,施工前必須做好技術交底,并進行必要的操作培訓;監理企業要認真履行責任,嚴格實施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有關建筑節能工程施工的監理細則,加強施工過程的質量管理,認真做好建筑節能工程驗收工作,確保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
三、加強對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
工程質量監督站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要重點審查施工企業的建筑節能施工方案的內容,對于建筑節能施工方案缺乏可操作性,無法保證《規范》貫徹執行的,要督促施工企業予以修改完善。
工程質量監督站要將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作為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結合工程特點,明確抽查的內容、方式。要加強對工程施工執行《規范》的檢查和抽查,對違反《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達不到要求的要提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要加強對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的監督,凡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貫徹落實《規范》工作作為當前工程質量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加強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對違反建筑節能有關規定和《規范》強制性條文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不執行《規范》問題突出的施工企業要公開曝光。
廣東省建設廳
二OO七年九月三十日
發布時間:20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