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對象
本市范圍內從事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單位(根據市區工程管理權限分工,市本級負責監管國家、省、市重點工程以及跨區的市政工程;其余項目由屬地區、縣級市負責監管)。
二、辦理條件
本市范圍內從事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提供建設工程有關質量、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辦理機構核實資料符合要求后,發出《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告知書》。
三、所需材料
表1
序號 |
材料名稱 |
份數
|
材料形式 |
備注 |
1 |
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登記申報表 |
1 |
原件 |
從城鄉建設網上填報并打印(網址 http://online.gzcc.gov.cn/) |
2 |
招標投標情況備案表或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 |
1 |
網上打印件 |
按招標投標情況備案辦事指南辦理,含施工、監理單位招標投標情況備案表;不屬依法招標項目的,可以不提供。 |
3 |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 |
1 |
原件 |
辦理質量監督登記的提交 |
4 |
工程明細表 |
1 |
原件 |
房屋建筑群體工程及軌道交通工程提供,網上填報并打印(網址 http://online.gzcc.gov.cn/) |
5 |
巖土工程勘察資料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
6 |
施工組織設計(或分期專項施工方案)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
7 |
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監理方案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
8 |
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文件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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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施工安全措施文件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應急救援預案。 3.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包括對地下管線摸查情況及保護方案專篇)。 |
10 |
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總承包單位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購買 |
11 |
施工單位及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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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標的建造師資質證書、安全考核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總監理工程師資質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已辦理變更手續的,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專職安全員數量按住建部建質[2008]91號文件規定配置。 |
13 |
基坑支護設計技術審查 |
1 |
復印件核對原件 |
有深基坑的項目提供,按基坑支護設計方案審查辦事指南辦理。1.開挖深度超過7米(含7米)的基坑支護工程;2.地質條件較復雜(如開挖深度范圍內軟弱土層厚度大于等于4米等)的基坑支護工程;3.采用錨桿(含預應力錨索)或土釘墻支護的基坑支護工程;4.采用人工挖孔樁支護的基坑支護工程。 |
備注:選擇非并聯模式單獨辦理質量安全監督登記的,按以下情形申請:
1.申請先行辦理安全監督登記的工程,可不提交表中第3、4和7項;
2.同時辦理質量安全監督登記的,應補充提交施工圖審查文件;
3.已辦理安全監督登記的,辦理質量監督登記時可提交表中第1-7項、安全監督登記告知書和施工圖審查文件審查合格書;
4.軌道交通工程辦理質量監督登記時,應提交單位工程清單。
四、辦理流程圖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六、辦事窗口
市建委政務窗口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
地 址:天河區華利路61號廣州市政務服務中心6樓市建委窗口
聯系電話:020-38920665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40路、407路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站下車
地鐵:乘坐地鐵至珠江新城站從B1出口出站
七、收費標準:無
八、收費依據:無
九、辦理依據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十三條] 發布時間:2015-07-09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
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條、第三條]
4.《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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